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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司不放人,新公司想让我开展公司,要先签署临时合同可以吗?

咨询者 : fa207151 - 北京     时间 : 2011-04-06 11:10:48    状态 : 已解决



原公司不放人,新公司急着需要我去组织团队展开工作,他们提出可以签署一个临时合同,这样算不算算形成双重雇佣,对我有什么影响吗?我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确保我与原公司完全脱离后,可以顺利签署正式合同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签署临时合同违反劳动法,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原公司不放人,可以书面通知一个月后离职。

2011-04-06 11:15:27

祝永根   [北京]    13141427548

你好! 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仲裁解决!

2011-04-06 11:21:5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后可以离开。

2011-04-06 11:25:2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需要提起一个月通知公司

2011-04-06 11:50:20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看看原单位有没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存在的,可以随时通知甚至不通知就可以辞职。 附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011-04-06 14:47:01

刘浩   [北京]    15811004306

这样构成双重劳动关系的可能性很大,风险很大。对原公司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即可。试试签订劳务合同。

2011-04-06 14:57:1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构成双重劳动关系,风险很大。对原公司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到期即可离职。

2011-04-06 17:34:55

王飞   [北京]    18801459996

原公司不放人是什么意思?你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

2011-04-07 1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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