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一个朋友去年向我借了5000元,当时他在武汉,我在十堰,我是通过银行汇款借他的钱,借了之后就联系不上了,他的户籍地是重庆的,他现在在武汉呆了五六年了,我想请问,我在联系不到他的情况下可以针对他的户籍地(父母)起诉吗?
应当在武汉起诉,但需要提供其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2011-04-06 20:14:33
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
2011-04-06 2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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