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晚上好 想咨询一点问题 十年前我家里的一位亲人遭犯罪分子残忍杀害 ,当时只给我们判了5万多元钱,但是这钱到现在都还没有要到手,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能用什么办法要回这个钱,还有 当时判5万多块钱,对我们来说是很不公平的,现在还可以上述吗
已经超过时效,所以,不能再主张赔偿。如果当年的赔偿判决拿到手后及时找执行局立案执行,那可以申请执行局尽快执行,当然,如果没有在判决送达1年内申请执行就不能再申请执行了,全部结束了。如果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就属于你们放弃了权利,不要再想这个事情为好!
2011-04-06 23: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