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贩卖毒品1000多克,但是逮捕后查证已经怀孕,现在取保候审出来了,请问我要被判多少年,哺乳期过了我是否仍要去坐牢。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贩卖毒品罪量刑如下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要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过了哺乳期会要收监。
2011-04-06 23: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