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一年多了,但是老是有一个女人在中间作梗。结婚前不知道怎么知道我QQ,跟我说她是我老公女朋友。结婚后又换了QQ号继续说她孩子都有了,后来又用别的号跟我老公说,他是我男朋友还跟我有过一个孩子。一直在我们之间挑拨,请问如果这样的话,我可以告她吗,怎么方式告?
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搜集他们重婚罪的证据,可以以重婚罪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相关规定如下: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你老公是与你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对方女人是没有配偶,但明知你老公有配偶而与你老公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这两种都够成重婚罪。 你具体的维权办法有如下几种: 一、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三、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四、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如果你提起离婚诉讼,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来自《法邦网》 大庆律师 徐进明律师 咨询热线13159837500,请浏览后对徐律师解答进行评价,谢谢!
2011-04-07 09: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