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想咨询的是,我一亲人,残疾人,被一个作为是医务工作者的人撞的骨折,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病人行使在斑马线的地方过了马路。而肇事者从后面撞上来,把病人撞到在地导致右脚粉碎性骨折,在院期间,肇事方曾叫人来闹事,打了人。 做了手术,住院的几天肇事者都很不配合的来缴钱,要医院催,要我们做家属的催,打电话给对方不是不接就是挂掉,或应付一下。这个时候才过来缴钱,病人现在成了重度贫血病人,需要输血,但肇事者方,还是没来,说以后不会来缴钱了,我想请问下我们该采取怎么样的办法?这件事情是我们双方各自商量了,也签了协议,没有报警,协议也写了很清楚,医疗费用肇事者出,除了医疗费用外,其余还有4500元(包括的是,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还有,因为是别人知道发生了这件事情把这件事情,发到贴吧里去了,请问律师这样对我们病人这方有什么影响吗? 麻烦律师了!陈述的有点含糊,不知道律师这样能否明白。对不起了!
协议是有效的,你可以立即到法院起诉,再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2011-04-08 10: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