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国内客车企业的委托后,自行通过在日本的展览会和关系的介绍,寻找到了客车企业需要的日本厂家制造的新产品,目前正在为双方进行首次的技术交流做前期的联络和沟通。由于客车企业不能以咨询费用等方式支付相关费用,以及为了保证客车企业事前所承诺的,用今后该产品的采购渠道的商业形式来保证本公司的合理地位和利益,对此,希望给予建议采用何种方式的协议或合同方式
居间合同或者成为该产品在中国的总代理,国内客车企业可以作为分销商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
2011-04-07 22:17:59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建议您签订居间合同,可以自己写,然后请律师给审查,以避免法律风险;也可以请律师起草。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08 09: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