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套90平米的房子,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已过世,母亲健在,父母生了姐姐和我2个孩子。这套房子涉及到父亲的遗产部分,姐姐和妈妈已经在异地公证处做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现在母亲想把整个房子的产权过户给我,如何办理?是否需要母亲再做个赠与公证?费用如何交纳?怎样办理最快最省钱?还需要什么程序和资料?
如果房产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那么你母亲需要再做一份赠与公证。公证费需要根据赠与部分房产的价值来确定,过户时需要再交纳契税等。
2011-04-08 16:16:03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房子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之后,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有继承权的人都放弃继承之后,您没有放弃这样你父亲的遗产当然归你一个人继承。您母亲只需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写一份赠与协议赠与给您,然后再办理公证。具体的过户问题,需要到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详细咨询一下。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08 17: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