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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金?

咨询者 : zr1234 - 黑龙江     时间 : 2009-07-08 20:55:06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我丈夫是大型国有企业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在职船员,任职大管轮,有交养老保险,现仍然在交。还有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请问:如果涉及离婚,要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否以其个人的财产补给?或者是其他方法? 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实践中,养老保险金市无法进行分割的。

2009-07-08 22:31:25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可以将这部分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总数中,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出一个分割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2009-07-08 21: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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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他现在还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不能够分得的,除非将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提出来,放弃参保,这也是不太现实的,您的问题不是很好解决。 如需详细了解,可以电联18945046668、13766854929.

2009-07-08 21:12:35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可以与你丈夫协商,在其他财产中你可以多分,实践中分割这部分共同财产很困难。

2009-07-09 00: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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