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4月份把房子出租给一个客户,合同是中介的合同,房租是压一付三,合同上写的是24号前交房租,可是到了去年一月份的时候租户说资金困难不能交三个月的房租,只能交2个月的房租,实在没有办法了就答应了租户的这一次要求,可是到了3月24号的时候该交4月份的房租了,他又说没有钱交房租,这次我没有答应她,她自己承诺说1号交齐房租,他就一直拖到了4月1号,可是到4号还是没有交房租,所以我就说合同解除,限她在3日内搬出,并交齐所欠的房租,昨天我们见面了,她说合同是我解除的,要我赔她的损失,我给物业说了没有我的应许不能让她搬走一切屋内的东西,请问这个问题打官司能赢吗?我们的房租每个月2.2万元。
对方的行为构成合同违约,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4-09 13:50:55
你好! 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双方可以依合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2011-04-10 16: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