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在75年左右分家时把农村家里的老房子分给了我爸,但是我爸妈都在市里上班,户口也在市里,没回去住过。近期听说我叔叔早些年私自把分给我爸的房子拆了并在原位置盖了新房,同时向村里人宣称我爸已经把老房子给他了(实际上根本没给他),还在我叔叔名下办理了房产证。请问我爸是否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应怎么办才好?
你叔叔的行为侵犯了你爸爸的物权,你爸爸有权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2011-04-09 14: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