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简单介绍下我的情况:我前夫是一名精神病患者,结婚前隐瞒了我。因为他怕我知道,就没有吃药,后来病情发作我才知道。于是我们就离了婚。我们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无任何财产分配,但是在婚姻存在期间,他给了我父母10000块钱,还给了我40000块钱,请问这个钱我是否应该退还给他?请一定要回复我。...
给你的钱不用还; 给你父母的钱时借还是赠?
2011-04-09 21:15:53
这个由你自己看着办了。按法律规定你不用退还。
2011-04-09 21: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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