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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向谁讨要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

咨询者 : fa209519 - 河南     时间 : 2011-04-09 22:24:15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人上班时因为老板和他人矛盾伤及我的家人被砍十余刀,事后老板垫付了所有的医药费及护理费。现在鉴定为重伤,请问我是否还需要向他的老板和凶手讨要后期的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可以向老板和凶手要求下列赔偿费用,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规定: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2011-04-09 22:28:29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老板没有责任

2011-04-10 14: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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