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爸爸和我大舅合伙做生意[鱼塘], 我大舅出资5000元,后因大舅盖房子要用钱, 那时才起步,没有钱, 我大舅就说他退股,是口头说的,我家人只好给他借,才凑了5000元, 拿起5000回去了,后来分利几次,都是5000元分红,最后一次是大女儿考学,又没有钱,又来拿了5000元,又说一次是来退股的,就又给了, 还是口头表达,没有证人,合伙至今从不过问合伙的事,也不管合伙的事,当时合伙欠的钱,都是我家给还上的,后来一直在改造合伙的鱼塘,最开始是一个大的,经过10多年的改造,共分成了3个,这改造的费用,我大舅从不管不问,因为他说过多次退股,也从不管,他在外地做生意,而如今,我家卖了一个鱼塘15万元,还是分批给的,先给10万,我大舅知道后,来我家,大闹,说要15万,才行,说还有他的股份,最主要的是,我大舅当时没有给我家签合同,又没有证明人,证明他早已退股,现在可怎么办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