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亲2009年去世,2000年我弟弟一家三口和我母亲住在一起,2001年房改我母亲买下此处房产(在母亲名下),2002年母亲写下赠与将此处房产赠与弟弟一人,并说是弟弟出的钱(没有见到弟弟的出资证明),没有公证。 2003年母亲去世,因弟弟无其他住房一直住到现在,前几天弟弟拿出赠与证明让我们协助房产过户才知此事。 请问律师,此赠与有效吗?若有效还需要我们协助办理房产过户吗?谢谢。
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地产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011-04-10 11:52:17
你好! 1、你母亲2003年去世,父亲2009年去世,房屋产权取得时间为2001年,那么应当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2、在没有经过你父亲的同意下,你母亲无权处分该房产,因此赠与协议应当属于无效。 3、你不必过户,房产应当由你和你弟弟平均分割。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4-11 16: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