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有一亲戚(该人新办了企业)找我借钱,说是企业周转用,并拿了订货合同给我看,说是最多用两个月,由于此亲戚曾经帮助过我,碍于面子和还人情,我帮他借了总共50万元,他只给我打了简单的一个借条,因为是亲戚再加上用的时间短,所以没有其他手续。两月过后,他说没钱还,事情一拖再拖,并多次用谎言欺骗我,一直到今年6月份,先说6月1日定还,结果没有实现诺言。又推到6月7日,没还。再推到15日,他用了种种借口。等到13日时,他携带全家逃跑,直到今日遥无消息。后来打听得知,他借我的钱并没有用于生产,而是还了高利贷,他的厂子没有投入自己的一分钱,全是借高利贷,然后在抵押给银行再贷款,其实他借高利贷时已把厂子作了抵押,也同样是拿了那份订货合同进行的欺骗贷款,他逃跑后,债权人已把他的厂子洗劫一空,银行也封了他的厂子,我想咨询一下:我能否告他诈骗罪,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最大利益?谢谢尊敬的律师!万谢!
依刑法224条,您的亲戚以一份虚假的订货单做诱饵,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自己没有实际偿还能力并事后逃逸,是典型的合同诈骗罪。
2009-07-10 11:18:32
到上级公安机关进行申诉,要求对其诈骗罪进行刑事侦查。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7-10 10:41:37
你的情况属于债务纠纷,构不上诈骗。 就是他人在,你现在起诉他,他也没钱还你,而且你还要交一定数额的诉讼费。 如果你什么也不做,债务纠纷还涉及到一个两年时效的问题。 建议见到他以后,让他重写欠条,把还款日期后延,这样至少避免了过期问题。 债务人现在是资不抵债、负债累累,实在没有马上追回损失的良策。
2009-07-10 09: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