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中介看某房时签了‘睇楼纸’,但是是我女朋友签的,后来因为价格不合适,没买;然后在b中介的介绍下看了同一套房子,价钱一般。 还是回到a中介买。还是回到a中介买b中介就以此为由,要求我们赔偿佣金,法院一般会怎样判决呢?但是是在a中介这里买的,本来也是先睇a中介的! (注:a 和b中介都签了睇楼纸) 最近b中介常常打电话过来,说什么7天内不回他那里买,就起诉我们! 法庭会怎样判呢?
‘睇楼纸’属于霸王条款,在法庭上上述条款应当不会获得法律支持
2011-04-17 2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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