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房屋抵押借款,甲方将所有房屋抵押给乙方,并且签署合同,但没有公证和到房产处登记。如果在此期间甲方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比如甲方欠另一个人钱,并且法院判处甲方应偿还这个人钱,可是甲方无偿还能力,只有这间已经抵押了的房屋,请问这个人有权没收房屋吗?
个人无权没收房屋,但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拍卖这房屋。
2011-04-10 13:42:52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拍卖这个房屋,所得价款依法偿还债务。
2011-04-10 14:53:52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无效。另一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以拍卖房屋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2011-04-10 16: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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