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某公司工作在2月辞职走了工作服没退还公司不给2月份工资我,说要退了衣服才给工资和押金我,服装押金入职的时候就缴纳了200元,我没退工衣这和2月份工资有什么关联?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呢?我该怎么做呢?谢谢!
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公司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你的工资和押金,工服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你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1-04-10 13: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