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有点复杂 我家买了别家的房子,是在房子还在建造时就买了,过程中买方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家付的,期间还给了卖家近一万的差价(算是买房赚的钱吧),因为是单位分房,我们顶名买的,卖家当初又说以后肯定不要,就没签合同。现在住了近两年了,单位要办房产证,卖家又想要房子了。我能怎么办
房产以登记的产权为准,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依然是人家的。而且你们原来那个房子的买卖合同在效力上是有瑕疵的,这得看人家原来单位分房的政策来断定,有可能是侵犯了他人利益,是可以被主张撤销的。以现在的情况,你还是尽快收集存在买卖合同并已经付款的证据吧。如果没有签书面合同,就得设法取得对方自认了。
2011-04-10 21: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