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我家建房,父亲雇人开山修整房基,放炮时一块飞石飞到河对面的一家居家户的大门上,正好打在门框上,门页倒下来后砸在72岁高龄的老婆婆身上,我父亲马上把老婆婆送医院,但还没有送到医院老婆婆就死了,那个时候我们两家关系很好,他家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没有签任何协议。 2004年,由于其他矛盾,他家提出民事赔偿诉讼,2004年9月29日开庭审理,他家由于民事诉讼时效已过而败诉,出于人到,当时我家准备给1万元钱的赔偿(因为按照09年的赔偿标准只需要赔偿7000多元),但是他们坚持要15000元,所以没有达成协议,原告恼羞成怒又追究我爸的刑事,当时刑事正在追诉期,以私藏爆炸物品和过失至人死亡的名义把我父亲告上法庭,拘留了,后来办理了取保候审。 又到了2009年,她家又开始上访(这里用到“她”而不是“他”,是因为在2007年的时候她男人得了淋巴癌晚期去世了),一直在县政府转悠,县委书记,县长,政法委书记签字批示,要镇政府调解处理此事,6月16号镇里的领导开始调解,这次是狮子大开口,要8万元(其中婆婆命价5万元,她丈夫去世也给我家算上了2万元,房子打坏了算上了1万元,攻8万元),当时因为我爸外出打工,没有到场,我和我妈到场,一场“辩论会”结束了,最后由于最主要当事人(我爸)未到场而终止,镇里的书记下达任务,7月8日再次调解,让我们家人务必让我爸到场调解。 2009年7月8日,调解过程中赔偿金额由8万元直线下降至4万元,我家人在一番探讨过后准备给2万元息事宁人,但最终没有达成共识,对方扬言要我家付出血的代价。 下一步应该走的是司法程序,2004年刑事没有判决,我想了解一下这种过失的严重后果,在这里跪求各位律师大哥,大姐帮我出出招。
应委托律师出面解决,制止对方漫天要价,要求其出具赔偿的具体法律依据,你父亲也无须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7-10 17:33:38
你父亲的刑事责任当年没有追究,现已不涉及到此问题。民事赔偿业已过时效,因此你不必过于担心,出于人道,觉得还能接受就赔她家一些,不赔任由她折腾也无妨。
2009-07-10 17:4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