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61岁,4月8日早上7时左右在斑马线正常行走被后面的车辆撞到,现在头部有骨折,肋骨骨折,脑后表皮下有血块,医生诊断现在没有生命危险,现在肇事人要求去交警队做手续拿车,人还没有治愈就提出这样的要求,应该怎么应付。
交警是否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可以起诉,申请保全财产。
2011-04-11 09:51:57
后面的车辆追尾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对方没有全额赔偿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其提走车辆,这是你的权利。
2011-04-11 09:57:20
要求协商赔偿或者诉讼。
2011-04-11 10:03:16
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于交警队。
2011-04-11 10:19:12
要求交警别放车,同时可向法院申请对那人其他财产进行保全,到时起诉时连保险公司一起告
2011-04-11 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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