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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将房产过户给我有法律效力吗?

咨询者 : wangsuxia - 北京     时间 : 2011-04-11 09:57:26    状态 : 已解决



父母71年结婚92年购买了北京二环内一处60平米房产,房产证上只有父亲的名字,父母共同语言少,父亲将该房产于去年10月以10万元过户给我。今年3月母亲被母亲发现,不依不饶非要将房产重新过户回去。我可以通过那些途径,说明我是合法购买的,听说有个善意第三人不能对抗,我是否应该属于善意第三人

  另外 11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以市场价过户给你,你有理由相信你母亲知道并同意卖给你。

2011-04-11 09:52:2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父亲有权出卖属于自己的房屋,你依法属于善意受让第三人,你父亲卖房屋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在法律上是能够代表你母亲的,该买卖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母亲无权要求返还财产。

2011-04-11 0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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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善意第三人。

2011-04-11 09:57:22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母亲无权要你归还房产

2011-04-11 10:02:43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你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2011-04-11 10:06:57

张文平   [北京]   

首先,涉及到一个无权处分的问题,该房屋的取得应该是在你父母婚姻期间吧,那么属于共同财产,你父亲单方面处分,有部分无效的情况。 其次,善意第三人讲的是以合理对价,你的情形肯定不属于合理对价。 至于撤不撤销过户登记,需要结合全案来看。 详询边城留香张文平律师:13811063932.

2011-04-11 10:14:0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该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在没有获得你母亲的许可下无权处分你母亲的财产,合同部分无效。

2011-04-11 10:48:38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这不是善意第三人。Q Q1508661101

2011-04-11 11:03:5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无权个人将房产出售给你,你不是以市价购买,因此你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2011-04-11 12:59:4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你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2011-04-12 09:39:15

陆岩   [北京]    13911265180

你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关键要看你是否有理由相信你母亲同意卖(过户)给你。本人正在办理一个类似的案子,目前还没有结果。

2011-04-12 1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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