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71年结婚,92年购买北京二环内60平米单元楼,现值180万(其实是父亲单位在父亲调外地工作时,留给父亲叶落归根用的,去年父亲户口回京,正在和老公商量归还产权事宜),今年3月突然发现,老公已经在去年10月就将该房产以10万元的超低价过户给了女儿,达到转移房产的目的。 我现在要求女儿将房产返还,我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你好! 1、房屋在92年你们购买后,即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房产。 2、你老公在未经你的同意下,将房屋过户给女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3、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你老公过户给你女儿的行为无效,要求撤销。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4-11 12:55:17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你们的房屋是在92年你们购买后,即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房产。你老公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过户给女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你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你老公过户给你女儿的行为无效,要求撤销。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11 17:31:05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免费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4-11 22: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