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事由于一部手机。因吃午饭时,我把手机放桌上了,同桌吃饭的把汤倒我手机上了,现在我手机不能正常使用了。拿到售后部,说维修了之后不能保证以后不会有后遗症,而且进水属于人为,不能享受保修的福利。我的手机买了才5天,在7天内包换的期限内,并且这部手机我用的不是很习惯,想在包换期内去换一款别的机子。那现在我既不能享受保修的福利,又不能享受包换的福利。所以,我想要求她全部赔我,要么给我买部一模一样的手机,要么把我买手机的钱给我。这样要求合理吗?修我是不同意的,后期的风险我不想承担。
你好,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2011-04-11 11:14:51
协商或者起诉。
2011-04-11 11:34:31
赔偿,仅限于损失。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2011-04-11 12:29:22
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2011-04-11 22: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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