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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这样的事情扰乱了我的生活算犯法吗 我可以告吗?

咨询者 : fa210283 - 河南     时间 : 2011-04-11 12:17:51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前女友为我怀孕两次,之后她不同意解决方法,她复印了一些B超材料和当时手术的签名授权书 有本人的签名 散发在本人周围的邻居,扰乱了我的生活,请问,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吗,我可以告她吗 如果告她的话 应该告她什么罪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她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你有权对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11-04-11 12:45:28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涉嫌名誉侵权。

2011-04-11 13:55:28

丁光华   [河南]    13137357799

建议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

2011-04-11 1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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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你有权对其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2011-04-13 15: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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