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经朋友介绍进入现货黄金网上交易。网址http://www.gfs-fx.com。是在杭州代理的GFS金融期货有限公司开了户。首先本人对此行业没有一点意识,据朋友所说才加入本行。通过QQ传发个人资料给朋友。如身份证,银行帐号及联系电话发给对方。其余我对公司没有半点了解情况。过了一天朋友告知我开户成功,通知入金,收款人叫张家耀:帐号为6228480381776258810(农业银行)。现在家里有急用,对方资金不给。请问一下律师这样能报案吗?报案需要什么资料?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