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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为自己维权?

咨询者 : cky123 - 北京     时间 : 2009-07-11 11:55:02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06年进入河南联通,07年竞聘上岗任乡镇办主任,月均工资800元,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09年7月6日公司突然重新竞聘,让我去销售部不给工资,我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搜集相关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2009-07-11 12:06:0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单方更换你岗位,你可以主张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7-11 19:36:17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补发去年2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未发部分。

2009-07-11 1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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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经解答过了。

2009-07-11 20:46:17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不给工资意味着你与公司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据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请求不妨如下,或者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让公司补偿你四个月的工资;或者让单位按月给你底薪工资。

2009-07-11 14: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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