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在青岛打工时,由于晚上视线不好,开车在院内不慎轧死一打工者。由于不是在道路上发生,因此交警部门认定不属于交通肇事,由派出所处理。想咨询一下处理程序以及大概的处理结果。
1、查一下治安处罚法,据案情,未见有相关规定,不是派出所治安管理范围。 2、又据交通安全法9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参照该法处理。 3、是单一民事赔偿,还是涉嫌刑事案件?需详细陈述案情再讨论。
2009-07-11 12:31:26
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派出所处理,应尽快报案,以保存证据。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7-11 19:35:24
按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可自行协商处理,不必经派出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扶养的人的生活费。 协商不成,受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
2009-07-11 14:4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