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了回复,多谢您们。但是还有些疑问。下面补充了些。 辞职之后的工资是不是要在辞职生效之后是三天之内结清吗?我公司拖欠了2月和3月的工资,我提前一个月提交的辞职,然后4月8号正式辞职的,但是公司还没发工资,是不是可以要求在三天之内结清所有的工资呢?如果不行,是不是要仲裁呢?这类仲裁是不是要花钱去呢?寻求帮助。 这个是我上次问的,有个疑问就是公司发工资都是下月的20号,那我3月的工资正常的话,也就是4月20号发。公司让我等到20号的话,算是合法的吗?另外劳动监察和冲裁是一回事吗?是不是先要申请劳动监察呢?为什么我在北京仲裁委员会网站上看到了一个收费标准呢?多谢了
1、应在办理交接时结清辞职员工的工资,不能按照还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处理。 2、劳动监察与仲裁不是一回事,或投诉或仲裁都行。 3、劳动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委员会是不同的,劳动仲裁不收费。
2011-04-11 19: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