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一个工队在给房主盖房子的时候,由于机器漏电导致一名工人死亡,请问,房主是否有责任?有责任的话,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房主与施工队属承揽关系,房主无责任。由施工队担责。 《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原理,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应自行承担风险,除非定作人指示有过失。本案看不出存在定作人指示有过失的问题,其在工作中受伤,应由施工队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承担工伤责任)无过错的赔偿责任。
2011-04-11 18: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