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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自然人签定的商品房杂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侓效应??

咨询者 : fa210672 - 湖南     时间 : 2011-04-11 20:45:00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咨询: 开发商在楼盘出售完后立即注消了公司,使得难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很难维权。 一姓唐的主,可然是开发商。说是他买了小区所有的杂屋所有权。我需购一杂屋,与他签定了合同,是以我签名他盖私章的方式签定的合同, 请问:这种合同是否具有法侓效应? 再请问:我购买的是杂屋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这两者有区别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看能不能过户,能过户的话,买的就是所有权。

2011-04-11 20:56:43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电联。

2011-04-11 20:57:28

韩明   [天津]    18920580866

看这个杂屋的登记状况了,有可能是小区共有建筑,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人就不具备处分权,你们签订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否则就是有效合同。买卖合同应该是以转让标的物所有权为内容的。

2011-04-11 2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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