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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财产纠纷求助?

咨询者 : fa210728 - 广东     时间 : 2011-04-11 22:06:14    状态 : 已解决



大概17年前,我父亲与母亲离异,然后立下离婚协议,我父亲补付经济赔偿给我 母亲,我母亲放弃房屋的所有权(此房屋属于城中村的宅基地证明,据说是不能 更改拥有人的名字的),并且声明房子属于我的。然后两年后我父亲把这个房子 变卖,但是签署转让协议的人是已经把房子给了我的母亲(而且是两年过后), 我的父亲并没有签署转让协议。而且在这事的两年前我母亲立下的离婚协议的留房子是属于我的。 当时我对此事完全不知道情况。是最近找到了当初的离婚协议我才知道此事。而 且因为城中村改建,现在的房主必须要这个房子的地契原户主签名才可得到赔偿。 想请问一下,作为我的监护人的父亲有权力变卖属于我自己的财产吗? 另外我母亲签名的时候,是她立下协议的时间两年之后,这样的话她签署的文件生效吗? 如果不生效的话我可以向法院提出争取回我自己的房子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万隆   [湖北]    13409941975

你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原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并且未经共有人同意也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1-04-11 22:28:07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你可以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建议详细与律师面谈。

2011-04-12 11: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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