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于2010-12-9开车与一辆电车发生碰撞,造成女电车主(45岁左右,农村户籍)小腿骨折和盘骨骨折,住院到2011-3-24出院.交警判我丈夫负全责. 之前伤者家属有向法院申请封车,我们已经向法院交纳了3万元的保证金解封。 请问除了支付全额的医疗费用外,还有哪些费用需赔偿给伤者?十级伤残具体如何计算? 法院择日开庭的话,我们是否该聘请律师作辩护? 以上问题希能得到徐律师的详尽解答!万分感谢!!!
您好!你们需要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评残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近十项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为宜。如有需要,可以来电:13925529320.李律师
2011-04-12 10:38:57
1、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2、具体可以与律师详谈。 吴君瑜律师 咨询QQ:506602448
2011-04-12 11:21:00
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1-04-12 11: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