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中指在上班时间受伤,而且伤到骨头,如果老板除了给医疗费外只给三千元这合理吗。这三千元包括生活费和误工费。
最明显的判断方法看你实际误工多长时间,损失多少,这个需要医生开具证明看你需要休息多长时间,你再比较下,如果比较不出来,你再看看你的手的功能有没有受限严重,如果有,可能会构成伤残,那就不合理了,就走工伤吧。
2011-04-12 14:08:50
老板只赔偿这些是不合理的,正常的赔偿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11-04-12 14:38:46
当然不合理,可以申请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合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帮助,欢迎您的来电咨询,我会给你做详细解答的,电话18956079663,qq466094123,孔维迎律师!
2011-04-12 21: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