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76年受的工伤,至今无任何赔偿,现在无工作能力,原单位不给于解决,我原单位在内蒙古,现在工作在黑龙江,(原单位负责人现在已更换)现在听说国家给予一定赔偿。所以想在此询问,国家工伤赔偿条例是怎样的?并且我应当如何获得赔偿?
如果中间你一直未主张,则时效可能已过即依法律途径保护的时间已过。
2011-04-19 13: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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