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弯道t字路口, 乙方由东向西行驶,弯道路口看过左右没有车,向北行驶,已经拐过弯4-5米正道行驶(车长2米宽1米多,“三轮摩托车”), 甲方开车由南向北行驶,挂倒乙方,甲方刹车70米远,造成乙方右胳膊粉碎性骨折”! 注:南北路宽8米,另外人行道1米9,三轮摩托车行驶越过机动道20公分(大部分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 问: 1、这个交通事故,甲方乙方在事故上应该怎么划分? 2、弯道丁字路口,过路口多少米算正常行驶?
甲方没有注意到安全谨慎的义务,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1-04-12 20:27:09
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011-04-12 20: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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