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去年中秋节晚上下雨,我骑电动车回厂区宿舍(带一个人),在公司厂内摔倒,重伤。连误工费、车费,看病花去三万五千多,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摔伤原因:1,下雨天晚上,路较滑,路旁没有照明设施; 2,公司厂房已完工,但厂区道路还未完全铺好,所行驶的道路被挖了一个坑,施工方未有醒目标示,车直接开到坑里了; 请问:公司、工程施工方和我的责任怎么认定?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交过社保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付,没交保险的由企业全额支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2011-04-13 13:3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