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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合同纠纷?

咨询者 : fa211355 - 贵州     时间 : 2011-04-12 20:35:20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是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都格乡的,在去年买了一块土地修房,但该土地所有人已过世,其三个儿子并未约定该土地归谁所有。由于他家老三当时在外打工。我家在去年与他家的老大、老二约定买卖并签订合同,并付款。在合同中有注明,他家老三由老大进行通知和协商,且如果出现老三事后起纠纷,由老大负责。 但现在老三回来了,不说任何就是不准在这个土地上修房。 想请问律师,这个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家是否可以在此修房??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的买卖协议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是依法成立,你有权在此修房,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011-04-12 20:40:09

程庚   [贵州]    18984862950

首先这是农村土地吗?还有,原所有人的全体继承人是哪些? 您的问题比较模糊,为了保障您能得到最为详尽的解答,请您致电18984862950。期待您的来电。谢谢。

2011-04-13 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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