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一名中学教师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他们班的孩子及其不爱学习英语,英语老师出了几份复习卷,要拿到校外去复印,每人收三元,全班40人只有18人交钱,我的丈夫很生气,他以班主任的口气命令他们没交钱的必须交钱给英语课代表,于是那些不愿交钱的孩子和家长就将此事反映到学校,有的说敲诈勒索,有的说乱收费,学校正询问此事,请问我丈夫的行为如何看待?
收费不超出正常的复印成本的,不属于乱收费,更不可能是设施勒索。
2011-04-12 20:56:12
你的丈夫的行为也是为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这不属于敲诈勒索,也不属于乱收费,不属于违法行为。
2011-04-12 2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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