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工作了四个多月,该单位现在通知辞退我,我可以获得赔偿吗?单位不想给补偿。另外工作期间,我有二十多天加班,是否可以索要加班费?
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可以主张加班费!
2011-04-13 13:38:06
1、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你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你有权要求单位依法支付你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1-04-12 21: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