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司机在请假回家期间,被查出近3个多月内利用公司加油卡在加油站购物消费3000多元。被公司查出后,他就没来公司进行工作交接和办离职手续了。多次要求他回公司讲清楚事情,他不肯回,只是给公司汇了他私自消费的钱。但是,请问,公司是不是有必要发电邮告诉他已与他终止劳动合同呢?谢谢!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司机侵占公款的行为是违法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公司有权与其接触劳动合同,可以发电告知已经将其开除。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13 14: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