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父母共同生活共同居住在父母名下的公产房50年了,为改善住房售出了公产房,购置了商品房。其他子女要分割售房款。请教如下: 1.父母名下的公产房或售房资金是否遗产? 2.按现在生活状况其他子女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售房款? 3.如各方不能协商解决,诉诸法律是否有时效问题? 4.如需财产分割应如何进行分割? 谢...
★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2011-04-13 21:38:24
1、公产房或售房资金不属于遗产,其他子女无权继承。 2、其他子女无权分割售房款。 3、你对该房屋出资和贡献较大,你应该分割较多的财产份额。
2011-04-13 13:00:30
首先看你父母是否健在,如果健在的话,根本谈不上遗产的事儿。公产房是租赁房屋,即你的父母作为承租人,这个房子不是你父母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如果承租人去世,则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他非共同居住人是不能按遗产要求分割的。但是如果房子是你父母在世时卖掉的,那么这个售房款就成了他们的合法个人财产(咱们天津的共产房居住权是可以出售的),就看他们是赠与你购置商品房,还是借给你的。如果是后则,则父母对你的债权是可以作为合法个人财产被其他继承人要求分割的,否则不能。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2011-04-13 21: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