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5月到公司的,当时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后给我交保险的,但没交,工资嘛说每月15号发放上月的,但后来因某种原因,一直缺钱,工资发不出,我就不想做了,和老板说,她不同意,我就说做完当月不做了,让她找好人,但她一直不找,我到了第二月就走了,和她说找到人我再来报交接,但后来交接完,她就说我对不起她没和公司共患难,意思,二月工资不给了,这要怎么办?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要求补保险或保险赔偿,及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2011-04-13 13:35:07
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011-04-13 13:35:47
申请劳动仲裁!
2011-04-13 13:47:05
申请仲裁维权就是了!
2011-04-13 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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