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秋天买的家具,合同上注明是“实木”,送到家仔细看发现是贴实木面的,商店也承认是贴面的,但是他们说这样写没错。可是我查到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像这样情况应注明是“实木贴面”才对,我可以要求退货吗?再有现在过了半年了,过了追诉期了吗? 先谢谢各位律师了。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具体要看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如符合约定的条件,您可以要求公司退货。“实木”与“实木贴面”有质的区别,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你有权解除合同。买卖合同诉讼时效适用普通2年规定,您还没有过诉讼时效期限。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期间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2011-04-13 19:02:03
你好! 1、要看你们之间买卖合同关于退货条件的约定,如符合约定条件,你可以退货; 2、如果卖方提供的合同系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你可以退货; 3、“实木”与“实木贴面”有质的区别,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你有权解除合同。 4、买卖合同诉讼时效适用普通2年规定。
2011-04-13 15: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