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赔偿?

咨询者 : fa211855 - 广东     时间 : 2011-04-13 16:23:04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一个26岁的女孩,我跟我男朋友已经有三年感情,在去年6月份我们在婚姻登记所办理结婚登记,也领了结婚证.本来今年打算办理结婚的行礼习俗.但在谈婚事过程中,大家有点误会,双方就冷战了一个月,之后女方就发信息给男方是准备讲和好的,但男方就回复信息说分手,原因是大家性格不合,所以不如分手.他就发来这样一个信息,女方没有做错事的情况下,说明了就是离婚了.因为我跟他写了结婚证.我想问我们这个结婚证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保护我的权益吗?如果办离婚手续后我会得到赔偿吗?我精神上的,名誉上的都可以得到赔偿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这个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办离婚手续后你不会得到赔偿。

2011-04-13 16:11:08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从法律上说,你们已经登记结婚了,要离婚需要经过法律程序,你完全可以不同意离婚。

2011-04-13 16:58:33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1、领了结婚证就为夫妻关系,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2、除非对方有婚外情或家庭暴力等严重过错,否则主张赔偿难得到支持。

2011-04-13 17:20:32

高连英   [广东]    13510969894

拿了结婚证,你们的婚姻关系就受法律保护。离婚时,如果对方没有过错,你无权要求赔偿

2011-04-14 10:08:5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