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相亲的时候,与她认识,在短短的十天内,我们便结婚了,那时候我方送给他们5万块的彩礼(包括首饰,现金,等物品),后来相处了一段时间,男女双方由于性格不合,以及各方面的因素,导致双方摩擦越来越大,最后导致婚姻的破裂,我想要离婚,而她却不允许,甚至还要6万块的分手费。我没法给她,而她,却迟迟不愿意走,甚至恐吓我说要到法院起诉,我说,我们没登记,这样不算是有效的婚姻,可她们女方那边说,结婚的时候都请了那么多人吃饭,让他们当见证人,这样的婚姻是有效的,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解决?有见证人却没领结婚证,这样的婚姻真的有效吗?我该如何解决?
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不想在一起了,直接分开即可; 如果有孩子抚养纠纷,或财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2011-04-13 20: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