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即将毕业的一名在校学生 首先我想知道 在医院的非临床科室实习可以要求有实习工或者补贴么? 之后,我已经与医院签订三方协议,但是现在觉得不满意 医院中药房每日上班时间常年超过8小时 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 并伴有诸如“完不成XX产量,就扣休息时间”等等规定 请问我可以以此不合理规定要求终止协议吗? 谢谢
你好,实习的话不属于劳动关系,你可以与单位商量要求一定的补贴。如果加班单位应发加班工资,加班超过法律规定,你有权向劳动部门举报,类似不合理的条款你可以要求变更。
2011-04-21 12: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