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被三人围殴的情况下,拔刀(用来裁纸的小刀)自卫,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孕妇三日后流产,后被他们持砍刀追杀,孕妇自己直接逃进公安局大院报案,算自首吗,孕妇算防卫过当吗,该如何量刑
孕妇对于对方的违法行为进行的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该条第三款的规定,孕妇的行为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11-04-14 15: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