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7月2日结婚,租赁了一个创意仓库举办婚礼,租金3万元,已付定金2万元。1月份签订的合同,但到4月10日场地租赁方居然通知我说,这天这个场地已经租赁给另外一对新人做婚宴,这对新人的合同还在我签合同之前的10天就已经签了,希望我能够换个时间。 我现在宾客的请柬都已经发出了,我从外地来的客人的机票也都订好了,我的摄影、摄像、化妆、司仪和餐饮公司的定金都已经支付了,如果换日子,她们没有档期,我的定金都拿不回来。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对方重复租赁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起诉要求其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1-04-14 15:29:27